她把纸条放进cH0U屉,拿出失物登记簿。
按照学校规定,所有送进失物招领室的物品都要登记日期、名称、发现地点、特徵,保存三个月後若无人认领,就由学务处统一处理。
这是失物招领室的第一条规矩。
东西有期限。
过了期限,就不再被等待。
沈予微以前觉得这很合理。
学校每天都有人掉东西,如果每件都留下,这间房间迟早塞满。
可是她来这里久了以後,开始讨厌「期限」这两个字。
雨伞有期限。
水壶有期限。
外套有期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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