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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风流云散,一别如雨。

        祖父走后,我回到了旧金山完成了学业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的同系同学里有穿高跟鞋健步如飞,连爬山都不肯换鞋的欧洲小国公主,有印度最高种姓但是爱上老巴已婚男的恋爱脑香薰女,也有每天穿着学校hoodie在校园里骑行但是小组作业永远脚下装滑轮看不到人影的傻白男。

        有时烦人,有时奇葩,但是他们的可爱来源于一种不太费力的自娱自乐感。

        学校里华人也很多,有明明已经是二代移民却仍然在卷的ABC,有分不清是艺术圈还是娱乐圈的网络红人,有耿直搞笑讲话没边界的抽象宅男,最爱炫富的无非是东方红第三代的白手套,地主家的假脸千金和发型身材都中分的潮男。

        香港人喜欢随时秀舱等优越感,台湾人喜欢跟风和抱团,大陆人喜欢……做菜。

        总之,虽然能念我们学校我们系的没什么勤工俭学的人,但在我看来家世不会把人分成三六九等,那些假借社会学的名义过分强调阶级的人,可能还没机会见识过他们所定义的分类之外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 例如挥金如土的诈骗犯算什么阶级,怎么没听过有人分类,是不想把他们算作公民吗?

        ——这些无聊的念头,偶尔会在我刷社交网络时划过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本质上是个话唠,却不喜欢对陌生人输出和表达,那很容易被当成说教或者轻易下定义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实我也不喜欢看书,因为我的人生不需要那么多道理和其他人的故事来解闷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总觉得这是很多有钱人家小孩的通病,因为简仲逍有,我也有。自然有人会跳出来反驳,但我不跟别人比,只跟简仲逍比。

        乔小柿看的书可比我多多了。我自然找烂的比,不跟好的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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