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府集团和江海集团除经营自己的业务外,可在大陆组织合资企业。
丁平宣读完后,大家分别作了发言,都赞同这个方案,花间派移到香港后,有利于开展工作,同时也有利于台湾、大陆及与世界各地的联系。
上官湘明提出另外的建议:“协会只是一个协调机构,不能开展实质性的工作,不如成立合资公司,这样更有利于开展工作。”
“根据企业运营情况,湘明说的很对。”
徐良才说道:“协会只是一个行业协调机构,它本身不参与企业经营。”
“你俩说的很对,那就在香港设立一家公司,”
黄舒雅说道:“设立公司的事不能急,要有一个过渡,否则会引起别人的怀疑。”
丁平说道:“既然大家的意见一致,就按大家说的办,协会不变,另外再成立一家公司。我们可利用天府集团想开展长江航运业务这个契机,让天府集团香港办事处与江海集团香港办事处联系,大张旗鼓地商谈合作事谊,待大陆的合资成功后,再在香港成立合资公司,以扩大集团业务,就顺理成章了。”
“这样运作,我认为可行。”
徐良才说道:“我们就以重庆运输公司作为蓝本,成立合资公司,公司地址设在武汉,与你们江海运输的业务相补充,待业务量上去后,在香港设立总公司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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