纳尔逊又带梅根回到了二层小楼,他在离开之前看了眼某个方向,但并未前往一探究竟,而是直接驱车离开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在他看向的方位角落,一个金发男人手臂上站着一只活的猎鹰,他按着耳边的通讯器,与不在此地的某个人传递情报,“一个小丫头片子而已,看起来没有半点可出奇的,把她捉来也无所谓,不过我被那个司机发现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对面的人沉声吩咐道:“那就不用管,去看着别处吧,蝙蝠侠要开始行动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金发男人没什么不满,应下后就直接出发,他动作迅速敏捷,还有猎鹰飞在天上充当他的眼睛,他知道自己要去哪儿、要追逐哪一个目标,即使这目标是他们头领的,但他们这些追随者就是这样,绝不会质疑或阳奉阴违。

        倒是通讯的另一头,待在临时基地中,身材健硕到近乎非人的男人掰了掰脖颈和手腕,发出一阵关节弹响,而他自言自语道:“小丑,稻草人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假使我有好奇,那么我的一切都应被满足,只因这是在哥谭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——我的应许之地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而他还有某种冥冥中的预感,告诉他应该去看一眼,于是他出发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梅根坐在客厅的地毯上,手里捏着黄色鲍勃,旁边还摆着早上鲍勃给她的那只圆滚滚的小狗玩偶,她在想玩偶不是皮球,但它们都很圆。

        手指戳一戳就会发现,玩偶都很软,而她试图思考、回忆起皮球,可是在空空如也,甚至还没有建立起完整的记忆认知、思维逻辑的大脑里翻找,注定徒劳无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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