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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白芷记得103家的户主买了新房子搬走有一阵了。这个小伙子要么是租房的,要么是新业主。不管他是什么人,是陌生人没错儿。

        白芷觉得自己是个心软的妹子,但是对于陌生人的警惕性还是很高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点点头,没有多说话,又朝上喊起来:“大叔大婶大爷大妈大哥大婶。我是603的小白。楼道里已经没有吃人的怪物了。开杂货店的丁伯已经不在了,谁家要是少吃少喝,就下来拿点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哎哎,你傻啊,你别喊。”眼镜男差不多要跳起来了,他挥着手阻止白芷吆喝,“吃人的怪物闹一天了。解放军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来救我们呢,有吃的有喝的,先尽自己人拿啊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这楼里,就你不是自己人。”白芷退后两步,接着喊:“大爷大妈,大叔大婶,大哥大嫂,103的那小子出来搬吃的了,你们再不出来,东西都让他搬完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哎哟喂,你这姑娘是傻的吧。”眼镜男还想阻止,听到楼上打开防盗门的动静,一甩手跑进杂货店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家已经不能住了,邻居们虽然都对她蛮好,但是城市居民都没有储存粮食的习惯,谁家都不会有多少吃的喝的,这个时候住到谁家去都不合适。小杂货店里虽然有一些食品和饮料,分摊到每个人头上也没多少。她有能力出去却留下,纯粹是给好心人增加负担。

        等家里那点食物吃完了,不管人的能力是高还是低,谁都需要走出家门面对丧尸。

        现在这栋楼还没人敢出去,她真要跟大爷大妈混一块,她要出去肯定都得拦着她。说服这些心善的中老年人和她一起出去打丧尸收集物资?他们跑的没有年轻人快,反应也没有年轻人快,简直就是骗他们出去当炮灰送死。

        现在楼里没丧尸有食物,邻居们还能坚持几天。她趁着这个时间出去找点物资,打听打听ZF有没有设基地,基地设在哪儿,再回来通知领居们会比较妥当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,她走比留下来更合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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