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觉得,爷爷讲述的故事中的尸王,同眼下稀巴烂的阎王的共同点,只有满肚子的白

        沙子,而且阎王还拥有更高级的脑壳,本质上已经有些脱离粽子的行列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就算是硬要生拉硬扯的排出粽界江湖榜,这只恐怕也是鼎鼎有名的top1。

        胖子听完却摇摇头,「虽然故事是杜撰的,但这其中的元素必然有来由,胖爷我虽然阅历不如老爷子,但不是吹牛,我还真就见过一回所谓的斗尸。」

        那是胖子年轻时候的事了,那时候他刚刚开始单干,凭着胆大心细做成了几笔小买卖,不是下斗,而是古玩交易。

        几次之后胖子就觉得单干也没什么风险的样子,不像下斗九死一生那么危险,于是便跟党羽拆了伙。

        美滋滋的过了一段奢靡的生活,拆伙费也花得七七八八,胖子觉得自个儿年纪轻轻,一直过这种咸鱼生活不是他的理想型,于是决定赌一把,四处放话说自己要收大东西。

        俗话说「乱世黄金盛世玉,太平古董值千金」。

        倒腾古玩能赚钱,而且也没有那么暴力,古董这玩意儿上升空间大,努力努力,以后说不定能把他这小摊子开成上市公司什么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行内人知道他手里有点小钱,于是风声放出去之后,什么牛鬼蛇神的人都找上门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