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,一百万也不是小数目,贷款公司也有自己的审核程序以及风险评估,既然贷款公司能贷款给小包工头那么贷款公司肯定有把握收回贷款。
合考虑后,爸爸认为虽有风险但风险不大,关键是那小包工头给的费用是他三四个月的工资,足够让他心动。
因此爸爸心动了,合同上大手一挥签了大名。
事后,那小包工头很爽快的支付了爸爸费用。
之后,爸爸再也没有过问过贷款的事情,毕竟钱是贷款公司的,他不过是一中间人而已。
哪料,半年后,爸爸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。
自从那以后,爸爸便陷入了无尽的悔恨中。
小包工头仅仅支付了几个月的利息后,人便消失了连同家人,贷款公司便将目标转向了爸爸。
因为连带责任的缘故,爸爸这个担保人与小包工头负有同等的责任,即贷款公司可以越过贷款人直接向爸爸这个担保人索要贷款,且这是法律支持的!
只是等知道这些的时候已经迟了,爸爸找遍了大街小巷那小包工头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无影无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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