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常杀人的都知道,这类人的身上,有一种特殊的气势,一个眼神就有很大的震慑力。

        在某些方面,动物比人更加灵敏,比如战场上的宿将,一个眼神就能让路边的狗夹着尾巴逃跑。

        杨轩驯马就是这个道理,因为他的手上沾满了鲜血。

        杨轩骑着汗血宝马跑了几圈,再回来的时候,众人便见到,原本桀骜不驯的汗血宝马变得无比温顺。

        翻身从马背上下来,杨轩就将缰绳扔给亲兵,让他把马牵下去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恭喜将军喜得良驹!”众将看着杨轩迎面走来,连忙躬身行礼道喜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呵呵~”杨轩笑着摆了摆手,神色谦虚。

        随后,招呼着众人前往了帅帐。

        顺便给他们上上课,教教他们打仗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些人都是朱厚照的班底,他们的本事自然是越强越好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