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,如冲哥所说,我又受不了一个星期二十次,让他去窝害其他人不可以吗?
情敌这个词也不对,如果不想占有整个人,就无所谓敌了。
唔,他是共用情人?
呵呵,那比较切题也比较容易接受。
好吧,是共用情人就不会吃醋吗?
多少也会有的,不过,比方说,哈哈哈,怎么学冲哥来用比方说?
唉,没救了。
比方说,我一个星期要三次,其他时候他和谁做什么又有什么关系啊?
不行,这不止是做爱而已,如果能做爱三次,还要陪吃饭几次,逛街一次和看个电影,这样行吗?
阿曼点了点头,嗯,普通的恋人也差不多是这个频率,自己还能接受这个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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