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部分时候奚仲文也借着练琴的名义不去学校上课,穿的破洞背心,趿拉着人字拖听着歌徘徊在雾气蒙蒙的江城里,江城地势崎岖,到处都是高高低低的楼梯,一个单元楼的顶楼天台站上去能看到对面单元楼一楼人家的阳台,这个城市像座大型迷宫,让奚仲文非常着迷。
这天有点小雨,天气阴暗,奚仲文耳机里是喧闹的死亡金属乐,以至于路过一个桥洞时,他差点没发现那里正在发生着一次霸凌。
三个小混混正围着一个穿着校服的女生,那个女生长得很清秀,瘦瘦小小的,蹲在地上抽泣着。
奚仲文把MP3收进背包,听了会儿他们说话,大意就是这个女生被小混混妹妹的前男友追了,中学生的恩怨最严重也就这样了。
奚仲文走上前,直接对着其中一个小混混的屁股用力踹了一脚。
“日你妈,玩英雄救美呢?”小混混怒目看着面前这个瘦高的小白脸。
“我最讨厌别人问侯我家人,三中的盛哥是我拜把兄弟,要不要我让他给你老大打个电话?”奚仲文低头按着手机,歪着脸说。
盛哥是这一带小混混里做事最狠最绝的,奚仲文只是提到名字,就让这些小混混忌惮起来,骂骂咧咧地把那个少女仔细打量一遍,奚仲文按下手机拨号键,把屏幕举到小混混面前:“等我手松开,这个电话就要拨出去了!”
几个小混混心不甘情不愿的走了以后,少女扶着墙慢慢地站起来,声音发着颤对奚仲文道谢。
奚仲文咧嘴笑了笑说:“没事了,你叫什么名字?我送你回家吧。”
“我叫蒋珺。”
后来奚仲文就一直送她回家,足足送了一年,他们第一次接吻,也是在那个桥洞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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